2020/08/11
當年,民國72年,仍然處於戒嚴時期,各類社團立案只能一類一個,而本會草創期以「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立人協會」命名,結合當年尚未立案的團體,在當年眾人持反對「聯合」的意見;經過幾次的協調、研商,發起人透過幾次座談,最後終於達到共識,圓融成軍。在最後一次座談會時,由陳金樹帶領幾位發起人前往王前市長玉雲公館拜會,說明發起並催生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立人協會的宗旨,同時,敬邀其擔任創會會長。在各界支持及努力下,於民國72年正式向高雄市社會局立案,成為全台灣第一個慈善團體聯合會。
76年解嚴後,依照人民團體法,只要有30人即可成立慈善會,至此各慈善會紛紛成立,高雄市的公益力量逐漸壯大。「社會救助」為從本會開辦至今仍然在持續進行的服務方案,當時,資訊不流通、各慈善會多為獨自作業,造成資源分布不均、資源重覆等情況,本會進行整合,成為「社會救助單一窗口」,將資源集中,同時若有個案須挹注大筆救助金時,可透本會發布消息予團體會員,透過此種方式避免資源重複、並分擔各慈善會救助金,使得高雄市公益團體將力量極大化,幫助更多弱勢家庭,更鞏固本會於高雄市慈善團體界重要的地位。
服務宗旨
廣結慈善資源,共創溫馨祥和社會
服務範圍
涵蓋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之經濟弱勢家庭
服務項目